2.1 组织与管理


2.1.1 辖区 fire area
消防站负责保护的城乡区域。
2.1.2 消防队 fire brigade
依法或根据需要建立,配备人员和消防装备等,负责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消防组织。
2.1.3 公安消防队 public security fire brigade
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、隶属于公安机关、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业消防队(2.1.2)。
2.1.4 专职消防队 full-time fire brigade
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、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业消防队(2.1.2)。
2.1.5 志愿消防队 volunteer fire brigade
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、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的承担火灾自防自救工作的消防队(2.1.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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